一)艺术类:
1.本科:
考生文化课、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本科A段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,以专业课成绩的60%加上文化课成绩的40%之和作为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2.专科:
美术类考生:[考生文化课成绩/文化课成绩满分×100×50%]+[考生专业课成绩/专业课成绩满分×100×50%],其中文化课成绩满分为750分,专业课成绩满分为300分。排序成绩计算公式为:文化课成绩×0.067+专业成绩×0.167。
其他类考生文化课、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,以专业课成绩的60%加上文化课成绩的40%之和作为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艺术类专业平行分录取原则: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;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,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;文化课总分相同,则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